法国的“国际志愿者”
法国的“国际志愿者”制度的创立得益于法国兵役制于2001年的告终。原可顶替服兵役而去发展中国家工作的“青年协作者”制度随之终止,一种替代青年协作者制度的新形式——“国际志愿者”于2001年7月14日诞生。这种新形式的志愿行为不再与兵役义务相结合,也不再是无偿行为。志愿者津贴每月固定,数额视个人能力和岗位而异。法国国际志愿者申请人必须是年龄在18至28岁之间、拥有专业资格证书的法国公民或欧洲经济空间的国民,一旦被选中,将在从事国际业务的法国公司和法国驻外行政部门(如驻外使领馆、文化研究中心等)工作,期限为6至24个月。合同可续签一次,但总期限不得超过2年。国际志愿者在国外从事职业活动受法国使领馆的监督管理。法国国际志愿者可分赴企业部门和行政部门工作,大多数申请者愿意挑选前者。在五花八门的专业领域中,他们最看好的前10大行业是银行、汽车、石油天然气、生化、医药、贸易与零售、农产品加工、电信、电子工业、工程等。法国人才市场呈现出的多元化需求趋势使以前以教学为主的志愿者已经过时,能身肩两职的一专多能型复合型人才更为受捧。在个人履历中具有国外工作经历是大多数法国青年梦寐以求的。由法国外交部、主管对外贸易的国务秘书处和负责对外援助合作政策的部长代表共同发起创立,旨在鼓励青年开拓进取、面向世界的“国际志愿者”活动近年来在法国备受欢迎。2002年,2600名法国志愿者从数万名申请者中脱颖而出,其中65%进入企业部门工作,35%赴行政部门工作。如按地域划分,留在欧洲的志愿者占总数的45%,赴非洲、美洲和亚洲(包括大洋洲)的志愿者分别占23%、17%和15%。2003年,申请者继续增多。随着科技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法国求职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供需矛盾更显突出,而“国际志愿者”活动不失为一条出路。一方面,为了适应招聘单位的实际需求和丰富自己的职业经验,青年人需要一个深入了解社会和为今后发展奠定基础的机会。“国际志愿者”为他们提供了赴国外短期工作、了解世界的机会,且被选者每月可获得1000至3000欧元不等的报酬;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也可在竞争激烈的国际环境中求得合适人才,可以先考察后择优录用,在正式录用前无需承担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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